交通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对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要求,交通银行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启动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个人贷款
对于满足人行公告要求的个人贷款,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贷款栏目自助转换;其余贷款或已生效授信额度,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咨询贷款经办网点办理。
二、对公贷款
对于符合转换条件及在今年8月底以后到期的对公贷款,客户可与我行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及手续。对于符合转换条件及在今年8月底以后到期的对公贷款,客户可与我行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及手续。对于符合转换条件及在今年8月底以后到期的对公贷款,客户可与我行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及手续。对于满足人行公告要求的对公贷款,客户可与我行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及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docx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