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通报2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合计罚没2304.63万元,在这些违规案例中,包括分拆逃汇、地下钱庄等。
据外管局公告,20起外汇违法违规案例中, 7家银行被外管局点名,因忽视或违反规定被处以相应罚款。被点名银行包括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上海分行、交通银行(5.760,-0.01,-0.17%)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6.980,0.02,0.29%)福清分行、光大银行(3.940,0.00,0.00%)厦门火炬园支行、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招商银行(29.110,0.09,0.31%)济南分行、中国银行(3.620,0.00,0.00%)威海分行等。
通报的企业有6家,其中金石包装(嘉兴)有限公司、博采林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办理外汇登记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被罚;淄博修文外国语学校因利用18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被罚;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鑫浩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世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涉及虚构贸易背景。
另外,在7件个人案例中,主要涉及非法买卖外汇、分拆逃汇。
例如,2015年1月至8月,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700万元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3万元。
据悉,地下钱庄一直是央行、外管局等打击的重点,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对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从此次公布的处罚案例来看,通过地下钱庄换汇是个人吃罚单的重灾区之一。(记者 陈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