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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下称“互换通”)发布联合公告,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境内外投资者可以参与两地利率互换市场。根据联合公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称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香港交易所集团旗下的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场外结算公司)将开展“互换通”合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衍生品交易、清算等服务。
“互换通”是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内地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的深度合作,促进两地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巩固和提升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外汇交易中心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提供场外衍生品交易服务的基础设施,是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上海清算所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提供场外衍生品集中清算服务的基础设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合格中央对手方;香港场外结算公司是香港交易所集团旗下提供场外衍生品清算服务的子公司,是香港证监会认可的结算所,也是广受国际认可的合格中央对手方。三方通过建立基础设施连接,共同支持“互换通”业务开展,初期支持境外投资者便捷地参与内地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交易及清算。
外汇交易中心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衍生品交易服务,以不改变境内外衍生品电子交易习惯为出发点,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接入,在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与境内报价机构达成衍生品交易。外汇交易中心实时将达成的交易发送至中央对手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CCP)进行集中清算,实现交易清算直通式处理及全流程高效对接。
上海清算所与香港场外结算公司通过CCP互联,共同提供集中清算服务,其中上海清算所服务境内投资者,香港场外结算公司服务境外投资者;双方共同进行日常保证金及资金结算,并建立特殊风险准备资源覆盖彼此违约的潜在损失。
“互换通”充分借鉴现行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经验与模式:交易端,通过外汇交易中心与两地CCP的直连,清算端,通过创新的CCP互联机制,在协议规则、入市交易、清算结算、风险管理等多个环节,降低境内外投资者参与难度与复杂度。交易清算一体化机制安排为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渠道。
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香港场外结算公司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的要求通力合作,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逐步推进系统建设、配套规则发布等工作,积极营造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入市的市场环境,持续深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保障“互换通”顺利上线,更高效地服务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准备工作预计需要6个月左右,开通时间待获得监管批准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