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行为扰乱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对此,监管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惩戒力度。
10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10起企业及个人逃汇案例,对于外汇违规行为再亮“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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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均为违规办理跨境资金流出业务案例。其中,8起企业违规案例涉及虚构贸易背景、付汇无实际进口等典型违规行为,个案最高罚款金额960.2万元人民币;2起个人违规案例分别为分拆逃汇和违规刷卡逃汇,个人最高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比如,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又如,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是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的重要内涵。
近年来,外汇局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违规案例通报工作。“在9月末已公开通报一批银行未尽职展业审核案例的基础上,此次再次通报10起企业和个人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案例,旨在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依法合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提升市场主体的合规用汇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该负责人称,为推动外汇管理领域持续深化改革,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在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始终保持对虚假、欺骗性交易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加大对虚假贸易收付和投融资检查力度,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着眼于下一步,该负责人表示,外汇局将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加强非现场监测分析,紧盯重点渠道和重要主体,有针对性加强检查力度,从严从快开展查处。
同时,将加强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案件的延伸检查,严肃惩处为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提供跨境结算服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等主体,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履行展业职责,严把审核关。
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外汇局还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向企业和个人传递外汇便利化政策,帮助企业、个人纾解用汇困难,保障外汇市场有序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