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全球大宗商品最主要的贸易和消费国,但长期以来在市场上缺少定价权和话语权。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争夺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对于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2035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加以重视。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
从国际上来看,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传统的现货交易,其次是场外衍生品市场,最后是场内期货市场。目前国际上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伦敦金属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都是通过上百年的时间逐渐发展成熟起来的。其形成的交易体系十分成熟完善,均构建了健全的动态交易系统、完善的现货交割体系及各具特色的金融及物流服务。正是依靠这套长期发展而来的稳定的体系,这些年西方发达国家牢牢垄断着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不仅体现在期货市场,还体现在场外现货市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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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商品市场由于历史原因从期货起步,现货市场发展长期滞后,由于缺少场外现货机构的主导作用,国内一直没有形成强大的场外现货市场。相比发展历史悠久的西方期货市场,我国要确立大宗商品人民币定价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场内现货市场是我国争夺定价权最有力的切入点
中国市场的最大优势是实体产业基础带来的现货贸易和消费体量,要争夺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定价权,最好的策略一定是扬长避短。因此,依靠一个强大的、有国际影响力的场内现货交易所,填补我国在现货领域的空白,可以比较快地形成基于真实现货交易的基准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切实起到调节实体上下游供需的作用。
经过多年探索,我们认为,本质上真正划分现货和期货的标准应当是看是否以服务支持实体经济流通为导向,判断依据体现为两个指标,即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和实物交收的比例。场内现货交易所跟期货交易所的基本区别是:一是坚持交易参与主体必须为法人客户,不接受自然人客户入场交易;二是坚持服务实体企业的宗旨,所有商品均面向实物交收,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由于参与者均为实体企业和机构客户,不对散户开放,确保了交易、交收主要来自于客户自身的经营需求和产业链的实际价格博弈,能够真实反映行业供需的基本面,而非由投机资金主导驱动。同样地,由于交易规则的设计与平台体系的建设均是面向实物交收,相应产生的数字合约与交易凭证也能够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依据。
商品现货交易所与传统的现货批发市场和产业电商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一般的产业电商只是简单的信息撮合平台,实际的交易执行都是线下进行,实质上交易双方还是要互相完全承担对手方风险。而现货交易所拥有全套的交易执行和履约保障,为交易商提供交易、结算、交收、仓储、运输和信息服务,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的对手信用风险。第二,一般的产业电商平台背后往往拥有产业背景,涉及行业利益,客观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可能。而现货交易所是各方均能接受的中立第三方。第三,现货交易所通过将非标形态的现货贸易转变为交易平台可控的标准化交易,将非标形态的商品现货转变为标准化的仓单,并在贸易真实性、货权追溯、货物真实性等方面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
由现货交易所形成基于实体经济活动和真实贸易背景的现货基准价格,一是能真正有效地服务产业链企业,满足实体企业对于公开透明的市场交易价格的需求,并为国家在特定行业(如有色、钢铁、煤炭等)的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加高效和更加市场化的管理调控工具。二是可作为商品的人民币价格锚和金融衍生品及期货的价格指导,成为离岸衍生品的结算价格和长单的点价基准,提升中国作为全球商品市场终端的话语权。
构建以现货为主、期货为辅的完整多层次的商品市场体系
纵观中国商品市场的发展历程,不同大宗商品特点各异,但均面临国际定价影响力与贸易地位极不相称的困扰,依托国内近年来的不断探索,结合品种形成了以下三种定价模式:
一是现货市场交易及离岸现货市场定价。通过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服务实体经济调节产业上下游供需,为商品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基于实体供求基本面的锚定价格。现货市场没有自然人参与,全部交易100%面向实物交收且基于真实的贸易合同,确保了交易、交收主要来自于客户自身的经营需求和产业链的实际价格博弈,能够真实反映行业供需的基本面。现货定价优势在于反映真实价格,交收覆盖面广。劣势在于初始流动性的积累依赖于客户交易习惯的改变,形成完整商业闭环需要较长时间。现货路线适用于市场化程度高,但路径依赖性强,对基础设施及交收要求高的战略性品种,比如农产品、能源等。
二是期货市场定价及期货品种国际化。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交易量常年处于全球前列,但价格影响力主要集中在国内。2012年我国开始尝试以期货品种国际化的方式探索建立价格影响力。期货定价优势在于流动性好、合约标准化。期货路线适用于易存储、标准化程度高、金融属性强的商品,比如有色金属、贵金属等。
三是集中采购联合谈判定价。联合谈判定价优势在于发挥规模优势、增强市场话语权。劣势在于适用特异性强,阶段性特征明显,无法形成市场化的长效机制。集采路线适用于行业优势明显、掌控力较强的品种,比如铁矿石等,是在建立有效场内现货市场前的过渡阶段。
总之,在长久以来形成的全球现有商品市场体系面前,我国要保障大宗商品的供应链安全和争夺定价影响力,应充分切合国情实际,发挥自身庞大实体产业基础、真实贸易体量和终端消费市场的优势,以场内现货市场为主、期货市场为辅,共同构建完整多层次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依靠我国庞大的消费市场优势,结合不同品种特点,以场内交易所产生的现货价格基准为锚,与期货市场联动,并配合以采购联合体等模式作为补充,应该是较为务实的选择。在这一过程中,既需要处理好政策性先导和市场化驱动的关系,又需要具备以国际化的手段实现自主可控目标的战略眼光和定力,通过最有效的路径实现定价权的破局。(作者系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总经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天体物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