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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际广播电台3月6日消息,韩国雇佣劳动部等有关部门6日在紧急经济长官会议上敲定劳动时间制度修改方案,推动大幅修改以每周最长52小时工作制为代表的劳动时间制度,允许在业务繁忙期一周最长工作69个小时,并保障劳动者可申请长期休假。
韩国政府认为,按周计算的劳动时间制度已维持70年,存在不合理部分,决定在维持大框架不变(基本工作40个小时+最长加班12个小时)的前提下,确保企业在经劳资协商后,可将计算单位从“周”改为“月”、“季度”、“半年”和“年”。
与此同时,韩政府还对“季度”及以上单位的加班时间作出限制,最终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52小时、每季度不得超过140小时、每半年不得超过250小时、每年不得超过440小时。由此,企业可根据业务情况调节周工作时间,一周最长可工作69个小时。
另外,韩政府决定建立“劳动时间储蓄账户制度”,为劳动者自由使用休假创造条件。根据该制度,累计的加班时间作为额外休假,劳动者可与原有的年假一起使用,申请长期休假。
报道称,此次修改方案中有不少部分需要修改法律,然而目前占据国会过半席位的共同民主党和正义党反对政府方案,预计要通过国会存在不小困难。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