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记者2月17日获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于2月13日印发《关于临港新片区部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的通知》。由此,上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区域从临港新片区扩大至上海市全辖,以进一步释放便利化政策红利,更好惠及市场需要。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扩围的QFLP试点,主要涉及三方面外汇管理改革:
一是拓宽了QFLP募集的境外资金境内支出范围。允许QFLP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在境内开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投资活动(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具体包括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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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简化外汇登记,资金进出自由、汇兑便利。同一管理企业负责的不同基金之间可灵活调剂使用额度;QFLP试点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外国投资者可在登记额度内自由汇出、入本金参与试点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符合条件的外汇资金入境后可直接结汇;试点业务项下无需办理试点基金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境内被投资企业接受再投资外汇登记,两者均无需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等。
三是QFLP试点基金组织形式灵活。试点基金可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和契约制等组织形式。
当前,国际知名资管机构在上海加速集聚。已有86家国际知名资管机构参与上海QFLP试点,主要投资于境内生物医药、基础设施及环保业、互联网与信息科技、高端制造业四大领域,有效服务了国内实体经济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扩围的意图,在于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回溯来看,2022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改革试点,围绕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三个方面,在资本项下推出了9项改革措施。其中,支持股权基金跨境投资、开展QFLP试点是重要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表示,此次将临港新片区QFLP外汇新政进一步推广至上海市全辖,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规范和完善QFLP试点业务,推动股权基金跨境投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上海在全国外汇改革中先行先试、示范带动的功能作用,为全国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试制度、探新路积累经验。
“当前是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正是吸引外资,推动更多优质资金通过QFLP试点支持科创、绿色、数字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好时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上海QFLP外汇管理试点区域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全市,将进一步提高上海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表示,将根据QFLP试点开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相关管理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便利境内外投资者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扎实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